- 标的物介绍
- 拍卖规则
-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10日10时起至2018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社区南边路10号顺明轩二座310号的房产,产权证号0300011042,套内建筑面积52.06平方米,建筑面积63.33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6年1月19日。
起拍价人民币287000元,保证金人民币57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824830237)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三号诉讼服务中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3)佛顺法陈民初字第2号
执行案号:(2017)粤0606执恢1988号【原执行案号:(2013)粤0606执字第3407号恢字第2号】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2671764841@qq.com
承办人联系电话:18923193901(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12月28日上午10时整(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月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8年1月2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以下资料摘取自:广京评字JX【2017】AAN01011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1、估价对象的财产范围
纳入本次估价范围的估价对象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南边路10号顺明轩二座310号,建筑面积为63.33㎡,套内建筑面积为52.06㎡,土地分摊面积为10.34㎡,地号201086-172,图号为201-086。本次估价为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价值、装饰装修及保证房地产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的房地产,不含室内家电、家具等动产价值及相关的债权债务。
2、估价对象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估价对象权益状况表
房屋坐落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南边路10号顺明轩二座310号 |
||
房产证号 |
0300011042 |
||
权属人 |
杨震 |
占有情况 |
1/1 |
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 |
购买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63.33 |
套内建筑面积(㎡) |
52.06 |
土地用途 |
商业兼容住宅 |
土地权利性质 |
国有出让 |
土地共用面积(㎡) |
3443.28 |
土地分摊面积(㎡) |
10.34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76年1月19日 |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
59.08年 |
抵押权设立状况 |
未抵押 |
查封状况 |
未查封 |
评估人员在所能获取的信息中,对估价对象的法定优先受偿权利进行了调查,截止于价值时点,在查询权限范围内,我们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估价对象办理了抵押、查封。
查封机关 |
查封文号 |
产权状态 |
查封日期 |
抵押权人 |
他项权证号 |
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15)佛城法民三初字第2584-1号 |
抵押 查封(未解锁)
|
2012-11-01 |
广东新汇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否最高额:是) |
0311016198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5)佛城法民三初字第1556-1号 |
黄益健(是否最高额:是) |
0312014384-1 |
3、估价对象住宅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估价对象实物状况表
建筑结构 |
框架 |
建成年份 |
2008年 |
所处楼层/总楼层 |
第3层/共7层 |
上落设施 |
楼梯 |
户型 |
2房2厅1厨1卫 |
梯户关系 |
1梯12户 |
朝向 |
南向 |
景观 |
一般 |
小区物业管理 |
较完善 |
通风采光状况 |
良好 |
外墙装修 |
条形砖 |
成新率 |
87% |
大厅 |
地面铺抛光砖,内墙及天花刷乳胶漆 |
||
房间 |
地面铺抛光砖,内墙及天花刷乳胶漆 |
||
厨房及卫生间 |
地面铺防滑砖,内墙贴瓷片到顶,铝塑扣板 |
||
门窗 |
防盗门,夹板门,铝合金窗 |
||
其他 |
无 |
结合上述表格内容,截止到价值时点,房屋为自用状态,房屋日常维护修缮较好,其结构、层高、功能、通风采光等各项设施均符合正常使用条件,目前市场潜在需求较高。
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1)位置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南边路10号顺明轩内,所在小区东面临其他建筑,南面临其他建筑,西面临白陈路,北面临南边路。顺明轩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西南部,区域2公里范围内多为商业、住宅小区,主要的住宅小区有美景豪庭、祥顺豪庭等,区域人口居住密度较高。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所处区域的主要交通路网由佛陈路、白陈路组成,区域100米范围内设有“顺明轩(锦绣新村)”公交站点,有355路、356路、佛山城巴南海-顺德线等公交车经过,公交车搭乘较便利;临近路段允许停靠的士,出租车过往较密集,搭乘较便利,估价对象所处小区内设有停车位,停车较方便;区域距长途汽车站的车程约1公里,距离在建地铁7号线西延线顺德段地铁口“陈村新城”站约200米,交通便捷度较高。
(3)环境状况
估价对象所处区域的自然环境景观条件一般,空气质量较好,区域绿化覆盖率一般,通过现场勘查,未发现区域内存在明显的环境污染状况。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已达五通一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居住便利度较高,附近有各大银行网点、欢乐幼儿园、吴维泰纪念小学、新圩小学、陈惠南纪念中学、钊林公园、新墟市场、梁适华体育馆、顺联广场、陈村医院等,各配套设施能满足该区域生活生产使用要求。
二、评估结果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在进行实地查勘、广泛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影响估价对象公开市场价值的各项有利和不利因素,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和估价目的,按照科学的估价程序,运用比较法对本次估价对象的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17年1月3日市场价值:
估价对象 项目及结果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南边路10号顺明轩二座310号 |
|
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市场价值(估价结果取整至万元) |
总价 |
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 小写:(¥41万元) |
单价 |
¥7880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
|
注:估价结果已扣除估价对象在拍卖出让过程中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
标的物图片展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824830237。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82483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