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介绍
- 拍卖规则
-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查看真实案例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10日10时起至2018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3座3梯402房,产权证号3668114,土地使用权证号明府国用(2004)字第408号,建筑面积74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3年4月27日。
起拍价人民币223000元,保证金人民币44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824830237)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三号诉讼服务中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6)粤0606民初11141号
执行案号:(2017)粤0606执2928号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2671764841@qq.com
承办人联系电话:18923125150(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集中看样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9时整(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月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8年1月21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824830237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三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具体描述
(以下资料摘取自:粤安诚评报字(2017)总字11467号/6FYSD(G)0004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一)估价对象的范围
是次估价对象范围为委托方指定的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3座3梯402房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74.00㎡,详见《估价对象基本情况表》】。
该评估范围是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登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编号G2017009052、编号G2017009057)的合法建筑面积确定的,包括房屋与所占用的土地(含应分摊)使用权及房屋和土地上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绿化及构筑物。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估价对象名称及坐落
估价对象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内,朝向为南向,该小区东临泰和路,南临其他建筑,西临上乘街,北临文华路。附近设有“社保局”、“七星岗公园”公交车站,有500路、502路、530路、旅游城巴1线路、524路、k508路公交车经过,公共交通便利度较好。周边有兴华市场、香江连锁商场、旺福超市、金福酒家、沛明实验小学、文苑幼儿园、七星岗公园等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商服业繁华度较好,周边环境较好。
(2)估价对象的规模、用途及权属
是次估价对象为框架结构住宅,建筑面积为74.00平方米,估价对象已于相关部门进行了确权登记,权属清晰,其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提供的估价对象《佛山市(高明区)不动产登记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编号G2017009052、编号G2017009057)显示:房屋坐落: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3座3梯402房;房屋权利人为陈超华;房屋用途为住宅;占有房屋份额比例为全部;建筑面积:74.00平方米;估价对象土地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自用面积无记载,共用面积为1169.0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为2063年04月27日。未设定抵押权,有查封情况注记,查封起始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查册时间:2017年08月24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土地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地块东临泰和路,南临其他宗地,西临上乘街,北临文华路。地块形状较规则,地形平坦,地势平缓,地质较好,有利于建筑布局,适宜进行住宅物业楼宇建设,土地开发程度红线内外已“五通”(道路、排水、给水、供电、通讯),设定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四)建筑物基本状况
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建成于2000年,具体如下:
设施设备:估价对象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3座3梯402房,室内水电设施齐全,所在楼层为第四层。
装修为:估价对象外立面为马赛克。室内装修:地面铺有瓷砖,内墙贴1.5米瓷砖、部分均为涂乳胶漆,天花为涂乳胶漆。门为不锈钢门、实木门,窗为铝合金窗;
层高:估价对象层高约为3.0米;
空间布局:估价对象平面布局为2房1卫1厨1阳台。
使用及维护状况:估价对象目前已被查封,整体维护状况良好。
二、评估结果
本评估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现场勘察该估价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的程序,选用合理的估价方法,经过细致计算、修正厘定委托估价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3座3梯402房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为74.00平方米】在价值时点的正常市场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18,2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贰佰元整);单价为4,300.00 元/㎡。详见《估价结果汇总表》。
估价结果汇总表
委托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价值时点:2017年11月9日 估价机构:广东安诚信房地产与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编号 |
估价对象座落 |
建筑面积(㎡) |
测算结果 |
正常市场评估价值 |
备注 |
|||
比较法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权重 |
||||||
1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文华路顺理巷24号3座3梯402房 |
74.00 |
4,300.00 |
318,200.00 |
100% |
4,300.00 |
318,200.00 |
|
合计 |
74.00 |
|
318,200.00 |
|
|
318,200.00 |
|
标的物图片展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824830237。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82483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