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介绍
- 拍卖规则
-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24日10时起至2018年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B131号三层停车场3S1号,3S1,产权证号0100172250,土地使用证号佛禅国用(2014)第1003438号,套内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商服用地(车位),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0年1月12日。
起拍价人民币97600元,保证金人民币19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824830237)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三号诉讼服务中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749号
执行案号:(2016)粤0606执12184号
承办人联系电话:0757-28331010
看样集中地点:自行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2018年2月23日上午9时30分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8年3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824830237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南路三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标的物图片展示
(以下资料摘取自:深同诚评字(2017I)10QC第00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及更正说明函)
一、评估对象
1.估价对象范围
本次估价对象范围为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B131号三层停车场3S1号,估价对象建筑面积合计为33.33㎡。包括房屋所有权、所分摊的土地在剩余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内部装修,但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电器、设备等动产。
2.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项 目 |
描 述 |
估价对象名称 |
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B131号三层停车场3S1号 |
坐 落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 |
规 模 |
据委托方提供的《佛山市禅城区房屋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信息一览表》、《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记载,本次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33.33 ㎡ |
用 途 |
据委托方提供的《佛山市禅城区房屋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信息一览表》、《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估价对象房屋登记用途为车位,现状用途为车位 |
权 属 |
伍翠霞 |
3.土地基本状况
项 目 |
描 述 |
宗地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 |
四 至 |
“碧桂园城市花园”小区东近港口路,南近东平路,西为岭南大道北,北近黎明二路 |
面 积 |
39436㎡ |
用 途 |
商服用地(车位) |
使用期限 |
2050年1月12日止,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剩余使用年限为32.30年 |
形 状 |
规则 |
地形地势 |
地势较平坦,坡度<3% |
土壤地基及地质条件 |
地基承载力一般,地质条件一般 |
土 地 开发程度 |
土地实际开发程度达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建有建筑物 |
4.建筑物基本状况
项 目 |
描 述 |
房地产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三层停车场 |
建筑规模 |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建筑面积合计为33.33㎡ |
用 途 |
登记用途为车位,现状用途为车位 |
层 数 |
总楼层为29层,所在楼层为3层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层 高 |
层高约3米 |
竣工日期 |
—— |
空间布局 |
车位 |
装饰装修 |
外墙为锦砖,室内装修为地面胶地面、乳胶漆墙面及天花 |
设施设备 |
水、电、通讯、消防设施齐全 |
使用及维护情况、完损状况 |
房屋维修保养状况较好,结构完整,外墙、室内无损坏情况,综合成新率约为九五成新 |
5.权益状况
(1)土地权益状况
项 目 |
描 述 |
|
座落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三层停车场 |
|
权属证明 |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信息一览表》、《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
|
土地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土地使用权状况 |
权属人 |
伍翠霞 |
土地权利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车位) |
|
土地面积 |
39436㎡ |
|
土地使用年限 |
2050年1月12日,截止价值时点,估价对象剩余使用年限为32.30年 |
|
土地使用管制 |
无 |
|
其他特殊情况 |
已查封 限制文号:(2014)佛中法执字第691号 限制机构: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限制日期:2016-11-01起,2019-10-31止 |
(2)建筑物权益状况
项 目 |
描 述 |
|
座落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31号三层停车场 |
|
权属证明 |
《佛山市禅城区房屋登记中心查询结果信息一览表》、《佛山市(禅城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
|
房屋所有权状况 |
权属人 |
伍翠霞 |
房屋所有权性质 |
—— |
|
规划用途 |
车位 |
|
房屋取得方式 |
—— |
|
占有份额 |
单独所有 |
|
建筑面积 |
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33.33 ㎡。 |
|
他项权利设立情况 |
已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乐从支行 |
|
租赁或占用情况 |
—— |
|
其他特殊情况 |
已查封 查封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2014)佛顺法民二初字第749号; 查封机关: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文号:(2015)佛城法民三初字第898-1号; 查封机关: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文号:(2014)佛中法执字第691号,查封抵押起始日期:2016/11/05,查封抵押结束日期:2019/10/31。 |
二、评估结果
估价人员在进行实地查勘,广泛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和估价目的,按照科学的估价程序,通过比较法测算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的评估净值为RMB174,100元(取整至千位),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壹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