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详情

顺德区均安镇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座504的房产

参考价823000.00

开拍时间2018/3/3 23:48:47

结束时间2018/3/3 23: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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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过期
  • 展 示 价: ¥823000.00
  • 类 型: 展示
  • 评 估 价: ¥0.00

提供单位: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联系咨询方式:0757-8338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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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拍卖规则
  • 竞买须知
  • 保证金规则
  • 出价记录 (0)
标的物介绍

重要提示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以下资料摘取自:鸿信(佛)评字[2017]122021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估价范围: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座504,包括估价对象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价值。

1、    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座504

产权证明

房产权证号:4973128

地号

065047-040

终止日期

至2074年04月13日止

权利人

何思媚

份额比例

1/1

建筑面积

157.5

分摊面积

43.0

套内建筑面积

157.5

房屋建筑结构

框架

房屋总层数

9层

评估所在楼层

证载第5层;实际第6层

土地所有权性质

国有

使用权取得方式

转让

房屋权属来源

购买

房产类型

住宅

规划

用途

土地

住宅、商业

土地面积

共用面积

9382.8

房屋

成套住宅

自用面积

43.0



1-1、产权状态:他项权利人:中国农业银行顺德均安支行,何志聪:440782198409222196,他项权证号:1878627,0312023895

1-2、查封情况:如下表所示


控制信息

抵押权人

抵押贷款金额

查封机关

查封文号

查封抵押起始日期

查封抵押结束日期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执字第2319号

2016/11/08

09:10:50

2019/11/08

09:10:50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执字第4313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2015)佛顺法执字第8827号

 

 

何志聪

440782198409222196

8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

顺德均安支行

350194.00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外部实物状况

竣工日期

2005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朝向

东北向

房屋建筑结构

框架

层高

约3米

外墙

方砖

总楼层

9层

景观

望花园

楼梯状况

1步梯

电梯

1电梯

维护保养

一般

实勘成新率

--

估价对象内部实物状况

所在楼层

证载第5层;实际第6层

实际用途

住宅

朝向

东向

内部布局

五房二厅一厨二卫

建筑面积

157.5

门口

入户防盗门

装修情况

普通装修

供水供电等情况

正常

使用现状

已查封;空置

维护保养

一般

其他情况

一楼为停车场,二楼起为住宅;证载第5层;实际第6层



3、估价对象区域状况:


环境及配套

位置、交通状况

位于恒安路附近有公交站中心幼儿园、均安镇政府、均安交通中心等,有公交线397路、393路a方向、394路、399路、390路、391路、392路、佛山城巴禅城-均安线、中山508路等、对外交通较便利。

公共配套

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较好,附件有均安中学、均安中心小学、顺德均按中心幼儿园、均安职业技术学校、均安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敬老院社区卫生服务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均安镇文化广场等。

周边主要楼宇

怡华园、景汇名都、骏丰楼、御翠豪苑等

周围环境

自然环境较好,人文环境较好、卫生状况较好

物业管理状况

有物业管理



二、评估结果


经过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根据贵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参照我国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必要的评估程序与原则,运用比较法对该部分房地产

市场价值作出评定估算。结果报告如下:


物业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座504

权属证明

房产权证号:4973128

权属人

何思媚

土地/房屋用途

住宅、商业/住宅

建筑面积

157.5㎡

套内建筑面积

157.5㎡

评估单价

7,460元/㎡

套内单价

7,460元/㎡

评估价值

¥1,174,95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柒万肆仟玖佰伍拾元整)

标的物图片展示

拍卖规则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4310起至2018441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504的房产,产权证号4973128,建筑面积157.5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4413日。

起拍价人民币823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6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8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4)佛顺法均民初第150

执行案号:(2017)粤0606执恢1530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2671764841@qq.com

承办人联系电话:18923193081(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均安镇怡华园阳光新城门口

集中看样时间:2018328日下午230(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7414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0000037991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的,请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申请司法拍卖贷款,请务必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不能如期提交的,竞买人须按照本竞买公告第七项的要求支付拍卖余款。如在银行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内,本院未能足额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则买受人应当自该《贷款承诺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自行向本院足额支付拍卖余款,逾期未能支付的,将按悔拍处理并追究买受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222233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18094223182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139172231396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89547223894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联系电话:0757-22380811222288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698212236983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电话:0757-8303573283334239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00085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

拍卖规则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4310起至2018441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三华社区恒安路怡华园阳光新城3504的房产,产权证号4973128,建筑面积157.5平方米,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74413日。

起拍价人民币823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6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8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4)佛顺法均民初第150

执行案号:(2017)粤0606执恢1530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2671764841@qq.com

承办人联系电话:18923193081(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均安镇怡华园阳光新城门口

集中看样时间:2018328日下午230(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7414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0000037991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的,请自行向以下银行咨询。申请司法拍卖贷款,请务必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不能如期提交的,竞买人须按照本竞买公告第七项的要求支付拍卖余款。如在银行贷款承诺函有效期内,本院未能足额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则买受人应当自该《贷款承诺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自行向本院足额支付拍卖余款,逾期未能支付的,将按悔拍处理并追究买受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222233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18094223182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139172231396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895472238944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行,联系电话:0757-22380811222288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联系电话:0757-223698212236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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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00085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

竞拍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http://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7/01,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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