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介绍
- 拍卖规则
- 竞买须知
标的物介绍
重要提示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标的物图片展示
拍卖规则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8日10时至2019年9月6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七路39号保利花园87区地下室4282号。产权证号:0200396860,建筑面积:32.8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用途:车位,土地使用期限至2078年6月29日。
注: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2、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3、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84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84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预约法官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文书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7月4日(有意看样的竞买人请于7月3日之前短信预约,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标的名称XXXXXX,看样人XXX。短信发送至18923125989。届时拍卖组将于标的物展示日期提前一天以短信方式通知各有意看样竞买人具体时间和集中地点)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13501508049
六、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本院(2015)佛中法民二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华达支行,账号:444220010400179880000006859),并注明“执行案号:(2018)粤06执1558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七路39号保利花园87区地下室4282号。产权证号:0200396860,建筑面积:32.8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用途:车位,土地使用期限至2078年6月29日。
注: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2、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3、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84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84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预约法官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文书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7月4日(有意看样的竞买人请于7月3日之前短信预约,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标的名称XXXXXX,看样人XXX。短信发送至18923125989。届时拍卖组将于标的物展示日期提前一天以短信方式通知各有意看样竞买人具体时间和集中地点)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13501508049
六、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本院(2015)佛中法民二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华达支行,账号:444220010400179880000006859),并注明“执行案号:(2018)粤06执1558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拍卖规则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8日10时至2019年9月6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户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七路39号保利花园87区地下室4282号。产权证号:0200396860,建筑面积:32.8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用途:车位,土地使用期限至2078年6月29日。
注: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2、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3、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84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84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预约法官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文书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7月4日(有意看样的竞买人请于7月3日之前短信预约,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标的名称XXXXXX,看样人XXX。短信发送至18923125989。届时拍卖组将于标的物展示日期提前一天以短信方式通知各有意看样竞买人具体时间和集中地点)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13501508049
六、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本院(2015)佛中法民二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华达支行,账号:444220010400179880000006859),并注明“执行案号:(2018)粤06执1558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一、变卖标的物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七路39号保利花园87区地下室4282号。产权证号:0200396860,建筑面积:32.89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2.72平方米,用途:车位,土地使用期限至2078年6月29日。
注:1、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2、房地产过户的测量、办理产权证照及过户税费、所欠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一切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3、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5、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6、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起拍价人民币184000元,保证金人民币184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及其倍数。
二、双方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通知情况: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优先购买权人需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权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
2、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本院已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开拍前预约法官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文书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
标的集中看样时间:7月4日(有意看样的竞买人请于7月3日之前短信预约,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标的名称XXXXXX,看样人XXX。短信发送至18923125989。届时拍卖组将于标的物展示日期提前一天以短信方式通知各有意看样竞买人具体时间和集中地点)
咨询如何报名、支付保证金等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请拨打京东网络司法(广东)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13501508049
六、重要提示:
1、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为本院(2015)佛中法民二初字第245号民事判决,文书内容请自行在公开官网查阅;
2、变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详见评估报告及本次变卖公告及变卖须知;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变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6、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8、因办理产权证、他项权证注销及其他过户前期手续可能导致迟延完成过户,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负担;
9、成交后,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房产及国土使用权的领证面积,四至范围及其他指标以国土城建等部门的最终核实为准。
提醒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涉及农业用地、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的,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京东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市分行华达支行,账号:444220010400179880000006859),并注明“执行案号:(2018)粤06执1558号;款项性质:拍卖余款”。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