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物介绍
- 拍卖规则
- 竞买须知
重要提示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标的物图片展示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3,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的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有意参与上述平台上标的物的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凡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将视为已仔细阅读并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当地政府的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本院将在相应的标的物的《拍卖公告》上注明,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否则将自行承办相应的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注意:请办理委托手续后,被委托人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本院将不予确认委托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住房限购区域内现行住房购买资格,而竞买人不符合当地现行相关限购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住房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现行限购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优先购买权人如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被拍卖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院的拍卖活动如无特别说明,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参见《拍卖公告》。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上指定的时间及要求缴纳拍卖余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本院的拍卖都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均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评估报告中记载的标的物情况(如面积、装修情况、隐藏瑕疵等)与实际不符的,或标的物因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保管不善、租赁等原因发生价值变化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本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应差价均不作多退少补。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修复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相应的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需注意:1、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被处置的土地如需补缴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2、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负责减免,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3、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5、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6、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7、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8、本院不负责调取原始购房发票以及是否唯一房产的证据。
拍卖标的物为动产的,需注意:成交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提取,因标的物交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监管费、拆卸费、搬运费、车辆违章费、检修费、拖车费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拆卸、搬运、交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另,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87911685。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57-87783587;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5日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3,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的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有意参与上述平台上标的物的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务必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凡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将视为已仔细阅读并了解本《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或当地政府的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本院将在相应的标的物的《拍卖公告》上注明,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否则将自行承办相应的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联名竞买,可委托代理人或联名竞买人其中一人作为代理人(代理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注意:请办理委托手续后,被委托人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本院将不予确认委托行为);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加拍卖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住房限购区域内现行住房购买资格,而竞买人不符合当地现行相关限购政策规定的可购买住房资格条件或所竞得拍卖标的物套数违反现行限购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四、优先购买权人如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拍卖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被拍卖的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院的拍卖活动如无特别说明,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保证金数额参见《拍卖公告》。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拍卖公告》上指定的时间及要求缴纳拍卖余款并办理相关手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本院的拍卖都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标的物均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均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如评估报告中记载的标的物情况(如面积、装修情况、隐藏瑕疵等)与实际不符的,或标的物因意外事件、第三人侵权、保管不善、租赁等原因发生价值变化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本院对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应差价均不作多退少补。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修复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相应的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需注意:1、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被处置的土地如需补缴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2、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本院不负责减免,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3、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4、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5、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6、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本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7、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8、本院不负责调取原始购房发票以及是否唯一房产的证据。
拍卖标的物为动产的,需注意:成交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前往提取,因标的物交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监管费、拆卸费、搬运费、车辆违章费、检修费、拖车费等)及安全责任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无法拆卸、搬运、交接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另,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因此产生的税、费、滞纳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87911685。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757-87783587;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