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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结束 第[0]张
广宁县南街镇文化路52号拍卖标

    2020/11/13 13:00:00

    当前价    ¥2967210.00

    0次出价    2210次围观

  • 保证金  ¥600000.00
  • 加价幅度  ¥10000.00
  • 评估价  ¥2967210.00
    出价记录  (0) 关闭
    状态 竞买号 价格 时间
    该标暂时无人出价
  • 竞价周期  0天3时0分
  • 延时周期  5分钟/次
  • 类型  竞价
  • 优先购买权人  无
  • 竞价规则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方可成交
标的物品所在地  

标的物介绍


拍卖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具体描述: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111310时起至13时止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网址:http://gdpmol.com)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序号

拍卖物名称

房屋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1

广宁县南街镇文化路52

商住

967.28

2,967,210

600,000

特别情况说明:

1、 拍卖物建筑面积967.28㎡,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总楼层:5层,现状用途:办公楼,规划用途:商住;土地面积364.86㎡,证载用途:综合用地,实际用途: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2、 拍卖物为农发行广宁县支行旧办公楼,其北面为农行一幢宿舍楼有10套住房,与农发行的旧办公楼同时期兴建,农发行旧办公楼北面一层建有10间杂物房,由农行宿舍的10个住户使用,是八十年代初农行分配给住户使用的,到现在将近40年,住户也经过多次变更,已不是农行的员工了,他们也不知该楼房的历史沿革,只知道杂物房是属于他们使用的,当时签署《财产划转协议书》时,没有明确杂物房的使用权,目前住户使用权及此标的物产权仍未理顺,此问题处置由买受人依法处理。

二、保证金及竞买手续:注册账户缴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资格审核开通权限参加竞拍

1、有意竞买人士须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认证登记等手续;

2、竞买保证金须于2020111216时前划入我司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俊园支行,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用途:广宁县文化路拍卖保证金);

3、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须于2020111217时前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竞买保证金付款凭证,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署竞买申请书,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我司一律不予开通竞买权限。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标的展示时间:202011910(有意看样者请提前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四、拍卖公司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26

联系电话: 020-3886982613802762107杜生、13138649998杨生

网址:www.gdpmh.com;公司邮箱:info@gdpmh.com

微信:gdspmh

拍卖规则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0111310时至13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网址:http://gdpmol.com)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拍卖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

序号

拍卖物名称

房屋

用途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元)

保证金

(元)

加价幅度

(元)

1

广宁县南街镇文化路52

商住

967.28

2,967,210

600,000

10,000

特别情况说明:

1、 拍卖物建筑面积967.28㎡,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总楼层:5层,现状用途:办公楼,规划用途:商住;土地面积364.86㎡,证载用途:综合用地,实际用途: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

2、 拍卖物为农发行广宁县支行旧办公楼,其北面为农行一幢宿舍楼有10套住房,与农发行的旧办公楼同时期兴建,农发行旧办公楼北面一层建有10间杂物房,由农行宿舍的10个住户使用,是八十年代初农行分配给住户使用的,到现在将近40年,住户也经过多次变更,已不是农行的员工了,他们也不知该楼房的历史沿革,只知道杂物房是属于他们使用的,当时签署《财产划转协议书》时,没有明确杂物房的使用权,目前住户使用权及此标的物产权仍未理顺,此问题处置由买受人依法处理。

特别约定:

1、 标的按现状拍卖,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收齐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标的物现状及房产现有产权文件移交买受人,包括上述标的物房产一套、《房地权证》(粤房地权证宁字第0100004427号)原件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宁府国用(97)字第22208号】原件。委托方办妥前述移交手续后,可视为交付责任履行完毕;

2、 标的移交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由委托人缴清,委托人列表移交给买受人。标的移交之日起发生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负责缴清。物业费、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20201120日前到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26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计3%的拍卖佣金。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计3%的拍卖佣金划入我司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俊园支行,账号:4405 0158 0510 0000 0379)。

4、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在收齐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应在通知书告知的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逾期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逾期办理产生的额外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物过户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包括提供拍卖标的权属证书,在办证申报文件上加盖所需印章及提供由甲方保管且办证必须的文件等)及过户过程中委托人应提供的其他手续。

5、 税费金分担约定:委托人仅承担取得拍卖收入后所需缴纳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办理拍卖物权属变更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欠缴和应缴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过户手续费以及交易中规定的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注:本条“拍卖收入”是指拍卖成交价(含税)。

6、 特别提示: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房产不能过户的任何责任及风险,并请竞买人考虑评估拍卖成交后在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是否符合标的所在地相关房产限购政策,如与限购政策相冲突不能过户,该责任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特别情况说明:拍卖物为农发行广宁县支行旧办公楼,其北面为农行一幢宿舍楼有10套住房,与农发行的旧办公楼同时期兴建,农发行旧办公楼北面一层建有10间杂物房,由农行宿舍的10个住户使用,是八十年代初农行分配给住户使用的,到现在将近40年,住户也经过多次变更,已不是农行的员工了,他们也不知该楼房的历史沿革,只知道杂物房是属于他们使用的,当时签署《财产划转协议书》时,没有明确杂物房的使用权,目前住户使用权及此标的物产权仍未理顺,此问题处置由买受人依法处理。

8、 买受人参加竞买前应对拍卖物的现状(尤其是委托人披露的特别情况说明)及过户所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作充分的了解,竞买人一旦参加拍卖,即视为已经对拍卖物的现状(尤其是委托人披露的特别情况说明)、过户所可能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拍卖公告的内容作了充分的了解,明晰及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才参加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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