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庐山大厦C座裙楼1-4楼西侧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12-17)
发布时间:2021/12/7 11:02:51 来源: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73
竞拍时间2021年12月17日
公告名称深圳市罗湖区庐山大厦C座裙楼1-4楼西侧物业租赁权拍卖公告(12-17)
送拍机构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20-38869826、38869816
联系人手机
公告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Guangdong provincial auctioneers co., ltd
2021年第146期
深圳市庐山大厦物业项目租赁权拍卖会资料
(2021年12月17日14时起至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
拍卖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26楼
拍卖网址: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www.gdpmol.com)
电话:13902262212  020—38868136 38869826
电邮:info@gdpmh.com或13902262212@139.com
网址:http://www.gdpmh.com

 


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本公司的拍卖规则、委托人的委托拍卖说明约定以及该标的的拍卖公告,我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14时起至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在广东拍卖在线竞拍平台(www.gdpmol.com)举行线上网络拍卖会,对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江背路9庐山大厦C座裙楼1-4楼西侧约2411.91㎡物业8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租赁权拍卖竞买须知敬告各竞买人:
本须知名称所指:
委托人即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拟拍租物业权属(权益)的所有人,也称出租人。
委托人授权物业管理人即是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通物业)。
竞买人即是通过委托人的资格审核并缴付竞买保证金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意向承租人。
买受人即是通过拍卖最高应价竞得承租权的竞买人,也称承租人。
拍卖人即是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即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江背路9庐山大厦C座裙楼1-4楼西侧约2411.91㎡物业8年期租赁权(详见如下标的列表)。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当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资料,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会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网址:www.gdpmol.com)进行拍卖,自由竞价,价高者得。线上限时竞价时间为1分钟(每最后1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1分钟)。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拍卖所涉及的时间、起拍价、加价幅度等以竞拍平台的显示为准。

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能成交。


四、拍卖标的:


每次加价幅度:1万元。
买受人支付佣金标准(分段递减法计算):首年租金总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5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的部分,按1.88%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1.08%计收。首年租金总额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0.5%计收。

五、拍卖标的承租要求说明及瑕疵声明:
1.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标的重要信息及风险披露如下:
(1)以上标的均空置,该标的场地交付时间以委托人或国通物业公司书面通知为准,场地按现状交付。房屋租赁期间,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或火灾、人身等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人无关。
(2)该物业尚未取得房产证,竞买人应实地查看房屋的现状及相关费用,并对拍卖标的的权利状况、资质、行政审批手续等自行调查了解。竞买人成功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承租人须自行负责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及证照,出租人不承诺担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备案,出租人对相关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物业整体出租面积仅供参考,实际出租面积以现场展示物业面积为准。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标的水、电、燃气(如有)的开通、场地进场使用的手续,委托人负责提供已有的相关材料及必要的协助。
2.本标的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能成交。
3.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必须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瑕疵以及实际面积,不得以任何相关资料载明内容有出入而抗辩委托人和拍卖人。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其相应风险。
4.竞买人须在标的展示期间到拍卖标的所在地仔细查勘标的,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的现状。如不前往现场查看而参加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充分了解,并愿承担相关责任。
5.标的在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委托人将终止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收回上述标的:
(1)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将标的进行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擅自改变标的规定用途的;
(3)买受人擅自扩、加、改建房屋,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的;
(4)买受人有违反本竞买须知第七条第1点约定的;
(5)买受人未按相关部门审核的经营范围进行非法经营或提供标的为他人进行违法活动的;
(6)其他未加以说明的,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6、标的出租面积说明:此次拍卖标的出租面积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列示,仅供参考,现场实际出租面积与拍卖会所列示面积如有差异的,均以标的现场实际面积为准,拍卖成交租金价款及拍卖佣金均不作多退少补等任何调整处理。


六、竞买人资格条件:

以上房产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方主体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名单内(在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须打印加盖公章)。
属于公司性质的意向承租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经营场所照片或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照片等资料,及自用的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时需提交2019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属于自然人性质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人手印,当前水电账单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且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与拍卖行及委托方)。
2.竞租方需提交与报名主体主营相关的运营方案。(运营方案须于竞租保证金提交前5个工作日提交给与拍卖行及委托方)。
3.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承诺书,承诺:①本公司(个人)保证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②按法律法规要求办妥证照方才营业;③按时交租;④守法经营;⑤不得整体转租(自用办公不得分租);⑥不得改变标的用途。⑦若本公司(个人)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自愿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公司(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招商负面清单、拍卖标的装修及楼体改造的要求.
1.招商负面清单:①网贷、直销等高风险行业;②人流量大、有噪音等影响办公居住环境和秩序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传销等机构;③医疗、保健品行业;④污染类行业;⑤影响商业环境的相关行业或用途;⑥养老服务、明火餐饮、幼儿园、托儿所、酒吧、网吧、棋牌、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等相关行业;⑦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业或用途。
2.承租人对拍卖标的进行装修及升级改造的,须在改造装修前,将改造设计方案报经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国通物业)及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按方案实施,经批准的设计方案如有变动,需征得国通物业及委托人书面同意。未经国通物业及委托人书面同意,禁止改动外墙、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的主干网络等,禁止破坏和改动标的各种现有的各种公共配套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给排水、排污设施、供电设备等)
3.承租人须守法经营。申办证照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批,报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委托人对承租人(买受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人装修后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等)发的验收证明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证明文件须提交给委托人备案。
5.承租人应配合委托方今后的相关升级改造。


八、拍卖标的租期、租金、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费、水电费。

1.标的租赁期限为自移交之日起八年期。
2.租金递增率及支付方式:月租金每年递增3%,以此类推,免租期不计入递增时间内,租金按月支付。
3.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末月租金的三倍;
水电、管理费保证金:   拾万 元整。
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委托人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委托人部分物业的经营与日常管理,以上标的的租赁合同授权深圳市国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管理费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承租人与国通物业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代承租人从承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转付给国通物业;承租人应按照《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缴纳租金给国通物业。该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时在承租人没有违反《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情况下不计利息退还给承租人。
4.拍卖标的管理费:按当地管理处标准收取。

九、特别事项说明:
1.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现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国通物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拍卖成交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末月租金的三倍向委托人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物业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执行。拍卖人按比例扣除拍卖佣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后将竞买保证金100万元的余款按原付款账户原路退回给买受人。拍卖人只向买受人提供拍卖佣金发票,其他租金发票、履约保证金收据由国通物业负责向买受人开具。《房屋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业如遇特殊情况,委托人于60天内不能将标的物业移交给买受人租用的,则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不再签订或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拍卖成交结果取消,拍卖当事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全部终止,买受人的保证金及拍卖佣金将无息予以退还,买受人、委托人、拍卖人三方互不追究责任;如买受人要求委托人继续履行租赁关系,则由委托人在处理并消除特殊情况,视情形判断可以继续出租物业后,可再另行通知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关系。委托人将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的约定日将标的物业现场移交买受人。
4.买受人(承租人)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使用该房产,如承租人变更房产用途或房屋主体结构,导致无法办理租赁及经营的审批手续,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5.承租人应积极与委托人广泛开展业务合作,在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业务合作:通过该银行账户代发本企业员工的工资,拓展企业年册、寄递等业务的合作。
6.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拥有优先承租权。委托人按相关规定执行收回或者再租赁流程,如原承租方不再继续租赁委托人场地或者委托人对场地有其他规划,原承租方须配合新承租人或者委托人办理场地交接手续,有序做好撤场工作。
7.其它事项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为准,该合同为委托人提供的竞买人参加竞买时认可的样本;本说明所设定的条件均属《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的权利义务内容,最终以《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十、标的物的展示和竞买手续的办理:

1、展示时间:2021年12月9至10日,其他时间段的请提前电话预约。联系电话:13902262212,020-38868136,38869816
2、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3、竞买手续办理:
有意竞租者须于2021年12月10日17:30时前将运营方案、承诺书等相关报名文件资料提交给我司与委托人(业主方)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须于2021年12月16日17:30时前将竞拍保证金100万元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州市东区支行,账号:9440 0601 0002 1206 59。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并凭有效证件及汇款凭证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报名和网络拍卖授权手续。
缴付标的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17:30时截止。
4、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后,请将转账凭证传送给拍卖人核查确认是否到账,并于拍卖会举行前与拍卖人联系办理网络拍卖授权手续。
5、拍卖人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大厦东塔写字楼26层。
6、拍卖人电子邮箱:info@gdpmh.com  或 13902262212@139.com

十一、标的现场移交后,由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给买受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买受人承担。如有临改商物业或者房地产权证用途与物业实际使用不相符的,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沟通协调办理,标的按现状拍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诺担保配合买受人办理相关租赁登记备案和办理营业执业等手续的保证。
上述物业租金起拍价及成交价未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该费用须由买受人按规定另行向相关管理部门缴纳。
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产权证、说明、图片等拍卖参考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成交相关条件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标的现场及相关房产、国土等部门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得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未签订《深圳市房产租赁合同》的,将视为违约,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经通知后拒不签订相关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也即是再行拍卖的标的物业总租期的租金总额(含年租金递增部分,下同)如低于原买受人应价违约的总租期的租金总额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原买受人拒不补足的,委托人将保留向原违约买受人提起追索诉讼的权利。敬请各位参与竞租的竞买人谨慎出价,成交后请忠实履行自身应尽义务。

十三、风险提示:
1、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在竞拍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竞买人对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
2、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被恶意攻击等)而出现竞拍暂停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在线竞拍不同于现场拍卖所带来的风险,拍卖人及竞拍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
3、竞买人参加竞拍属自愿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如在竞拍前委托人或竞拍平台因故暂停或取消有关竞拍,拍卖人仅尽可能提前通知竞买人;若竞拍取消则按时向已交付保证金的竞买人不计利息退还其保证金,拍卖人和委托人不承担违约及赔偿或补偿责任。

十四、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须知事项如有改动,以竞拍平台拍卖会上发布的为准,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五、竞买人必须同意以上条款,方可参与租赁权拍卖。
竞买人经竞拍平台注册报名登记点击确认键进入参拍界面或在以下盖章签名,将被视为阅读知晓并同意如上公告须知(共18页)和以下附件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2、委托人对物业租赁权拍卖的情况说明等所有条款内容,无异议。



竞买人(盖章、签名按指模确认):                                  



附件:(>>>点击下载<<<

1、《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范本);

2、委托人对物业租赁权拍卖的情况说明;
3、物业相关图片资料。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





标的 1/1
标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江背路9庐山大厦C座裙楼1-4楼西侧物业租赁权 分类租赁权
起拍价1437472.66元 加价幅度10000.00元
估价1437472.66 保证金1000000.00
图片
3A企业
DB企业
守重企业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7-2018版权所有

综合业务部:020-38869816、38869826 艺术品拍卖部:020-38868136、38868132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263号双城国际写字楼26楼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