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详情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的两处土地使用权

参考价10510000.00

开拍时间2019/6/17 10:00:00

结束时间2019/6/1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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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展 示 价: ¥10510000.00
  • 类 型: 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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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单位: 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联系咨询方式:0757-83381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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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重要提示

  • 竞买公告

    1. 参与司法拍卖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61710起至201961810止(延时的除外)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10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的两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中府国用(2003)第020507号、中府国用(2003)第020508号),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020507号,土地面积774.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8727日。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020508号,土地面积1111.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68727日。对于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根据中山市《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在土地办理转让手续时由国土资源局与买受人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买受人超过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日期一年仍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为应动工日期,按照闲置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转让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三)经法院公开拍卖处置后,凭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两宗地均在《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6)》编号SW-E3-03的规划地块内,规划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R1)。地块控规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该用地至今未关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起拍价人民币1051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100000元,加价幅度人民币50000元及其倍数。

    注:

    (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注销他项权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此过程大约需20个工作日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拍卖事项告知书》。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竞买房地产的竞买人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内现行房地产购买资格,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京东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报名前共同到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共同出资参与拍卖申请和委托拍卖手续(最迟于拍卖开始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18000850556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特别提示

    (一)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出让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滞纳金以及其他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按二手房交易方式计征税费,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因买受人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地产,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村委会出具的买受人系本村村民的证明、股权证复印件提交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6)粤0606民初7542号、(2017)粤06民终4663号、((2016)粤0606民初7543号、(2017)粤06民终4662

    执行案号:(2018)粤0606452111201

    承办人电话:0757- 22663664(成交后财产交接联系电话)

    预约看样报名邮箱:2671764841@qq.com

    看样联系电话:18923125150(本标的仅接受邮件报名预约看样)

    看样集中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集中看样时间:2019610日上午930意向竞买人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预约,未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并如期发送报名邮件的,将视为未成功预约。)

    邮件格式如下:

    主题:报名XX日看样

    内容:看样标的:执行案号+标的物名称

    看样人1XXX,身份证号码:XXXX

    看样人2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有意竞买者务必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看样,届时工作人员将统一对有意竞买者的疑问一一答复。

    七、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19628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清晖支行;账号:444650010400294370000071161

    八、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联系电话:18000850556

    网拍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36-302013501508049

    竞拍流程指引: https://sale.jd.com/act/tgQsYL2XZUlNwED4.html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顺德法院执行网:http://sdfyzxw.shunde.gov.cn/

    顺德法院网拍小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25号顺德法院执行局

商品简介

服务公司: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所在地:佛山

具体描述:
拍卖公告

注意事项:过户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本资料有显示税费、过户费、土地出让金等的,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价格以国土、税务部门核价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国土、税务等部门了解。

(以下资料摘取自:(深)国众联(2019)(估)字第F-40009号房地产评估报告,仅供参考)

一、评估对象

 本次估价有关估价对象的土地权属状况、土地面积等以委托方提供的《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评估核价委托书》、《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证明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606执4521号、(2018)粤0606执11201号之二]、《关于伍仲常两宗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中山自然资函〔2019〕24号)为准,则:

1、估价对象界定

宗地

1

2

具体范围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

土地面积

774.30平方米

1,111.30平方米

土地用途

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

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

土地使用权人

伍仲常

伍仲常

2、土地登记状况:

宗地

1

2

估价对象来源及其变革

未记载

土地权属性质及其权属变更状况

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属变更状况未记载

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权属变更状况未记载

地籍号

未记载

未记载

地号

未记载

未记载

登记时间

2003年07月25日

2003年07月25日

位置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

土地用途

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

证载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

土地面积

774.30平方米

1,111.30平方米

四至

估价对象均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南桂园小区内,该小区东至其它宗地,南至沿江东路,西至建设路,北至其它宗地

土地级别

一级

一级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国(2003)020507

国(2003)020508

土地登记证书号

未提供

未提供

3、土地权利状况

宗地

1

2

土地所有者

国有

国有

土地使用者

伍仲常

伍仲常

共有土地使用者

年期

估价对象的使用期限为2068年07月27日,至估价期日估价对象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9.6年

估价对象的使用期限为2068年07月27日,至估价期日估价对象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9.6年

他项权利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中山不动产登记资料证明表》记载,估价对象均设立最高额抵押,土地他项权利人均为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登记日期分别为2014年08月01日、2014年07月30日。本次估价目的是为委托方拍卖土地使用权提供价格参考依据,故设定估价对象均无产权纠纷,未设定有抵押权、地役权、租赁权等他项权利

实际使用与证载状况分析

估价对象现状用途均为待开发用地,证载土地用途均为商住,实际使用与证载用途不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国(2003)020507

国(2003)020508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

出让

4、土地基础设施状况:估价对象估价对象的土地开发程度均为宗地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燃气),宗地内场地平整。

5、土地利用状况:

1)土地利用现状:土地面积分别为774.30平方米、1,111.30平方米,现状土地用途均为待开发用地,估价对象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国(2003)020507] 至估价期日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宗地内场地平整,形状为近似长方形,形状规则,地形平坦;估价对象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国(2003)020508] 至估价期日现状开发程度为宗地外“六通”,宗地内场地平整,形状为梯形,形状规则,地形平坦。

(2)土地利用条件:

由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01月21日出具的《关于伍仲常两宗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中山自然资函〔2019〕24号)可知,主要的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为伍仲常的两宗土地(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020507号、中府国用(2003)第020508号)均在《中山市南头镇升辉南太澳高速西侧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6)》编号SW-E3-03的规划地块内,规划用途为一类居住用地(R1)。地块控规指标为: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该地至今未关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记载,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或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中山市不动产登记资料证明表》显示,估价对象土地登记日期均为2003年07月25日。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至估价期日,估价对象现状用途均为待开发用地,均未动工,本次估价未考虑估价对象可能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所产生的影响。

综合搜集到的资料及实地查勘结果,估价对象按规划用途利用为最有效利用方式。

 

二、评估结果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委托的位于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两宗一类居住用地,在估价期日2018年12月20日,在设定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期、容积率、他项权利等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市场价格: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国(2003)020507]

土地面积:774.30平方米

地面地价:RMB 9,600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 RMB 9,600元/平方米

地    价:RMB 743.3280万元

大    写:人民币柒佰肆拾叁万叁仟贰佰捌拾元整

评估净值:RMB 601.3151万元

大    写:人民币陆佰零壹万叁仟壹佰伍拾壹元整

币    种:人民币

※中山市南头镇北帝村[国(2003)020508]

土地面积:1,111.30平方米

地面地价:RMB 10,000元/平方米

楼面地价: RMB 10,000元/平方米

地    价:1,111.3000万元

大    写: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评估净值:RMB 899.0132万元

大    写:人民币捌佰玖拾玖万零壹佰叁拾贰元整

币    种:人民币

总 地 价:RMB 1,854.6280万元

大    写: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肆万陆仟贰佰捌拾元整

总评估净值:RMB 1,500.3283万元

大    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零叁仟贰佰捌拾叁元整

币    种:人民币

详见附件《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标的物图片展示

拍卖规则
竞买须知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10,户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邮箱:fy_ssxf@shunde.gov.cn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0008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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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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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买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拍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竞买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拍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对拍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迁入户口、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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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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